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“个转企”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
来 源 :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单位 :
解读方式: 图文方式 解读类型: 部门解读
发布日期: 2024年08月12日 名 称: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“个转企”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
2024年7月15日,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通城县“个转企”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现就《实施方案》有关内容解读如下:
一、什么是“个转企”?
“个转企”,即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,是指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制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,办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。
二、“个转企”有哪些好处?
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是优化市场主体结构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。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,能拓展自身成长空间,激发主体活力和创造力,相对个体工商户,转型后的企业有如下优势:一是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。企业是设立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形式,是一种组织形态,而个体工商户是以自然人身份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形式,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,经营风险大,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而转为公司制企业则会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,法律风险进一步降低。二是有利于获取资金。一方面,企业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,且贷款额度会有所增加;另一方面,企业可以吸引投资,通过多个股东或合伙人参与出资来增加资金投入,扩大经营规模。三是有利于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。与个体工商户相比,企业可以设立多个分支机构,有利于拓展市场做大做强;在融资和招投标等方面,企业也更具有竞争优势,信誉度更高,更容易获取社会资源,拓展发展上限。四是有利于打造提升品牌。企业更利于加强和统一内部管理、打造品牌文化,也有利于文化理念、品牌文化的传承。五是有利于吸引人才。相对于个体工商户,企业组织结构更加规范,养老、医疗等保障措施也更加完善,更容易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。
三、为什么要制定《实施方案》?
2022年10月,国务院出台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明确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转型为企业。2023年4月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湖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鄂政办发〔2023〕9号)要求,深化“个转企”改革,对许可延续,商标、专利权转移等提供便利化服务。
近年来,随着“放管服”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深入落实,我县市场主体呈现稳定增长趋势。但我县市场主体发展结构不优,企业少,个体工商户多的问题日益突出,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。可以说,出台支持“个转企”方案政策非常紧迫和必要。一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。经济要高质量发展,就离不开市场经营主体的高质量发展。我县目前实有经营主体总量56472户,其中企业8976户,企业占比仅15.89%,这反映我县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不高。要达到全市平均水平,按照以往正常发展速度,将无法弥补差距。因此,只有“个转企”改革,才能解决这一短板。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。去年我县“企业开办”指标全省排名第71位,全市排名第5,解决这一问题也只有“个转企”改革来弥补短板。三是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的需要。通过积极培育扶持一批、改造提升一批、引导促进一批,推进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,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,切实提升我县经济总量,能够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四、《实施方案》制定的依据有哪些?
主要依据有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》、《湖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鄂政办发〔2023〕9号)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。
五、《实施方案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
《实施方案》包括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、基本原则、培育对象、工作措施六个部分。
其中培育对象是根据我县个体工商户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态,建立“个转企”培育库,确定6类个体工商户为“个转企”工作重点引导培育对象。
工作措施主要内容有12条:1.建立完善“个转企”重点培育库。2.保留转企前的相关登记材料。3.加大担保增信力度。4.就业社保补贴优惠。5.优化职业培训服务。6.缴税优惠7.不动产登记费优惠。8.知识产权保护。9.降低转型成本。10.开通帮办代办服务。11.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。12.实行财政奖补。
工作要求从三个方面明确:1.提高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;2.落实责任,强化扶持激励;3.加强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。
六、《实施方案》有哪些亮点措施?
一是《实施方案》将两个主体视为同一主体,极大程度简化登记许可程序,节省转型升级时间,让转型后的企业能够延续或继承原有个体工商户的字号、信用、商誉、资质。
二是对“个转企”企业提供职业培训服务、帮办代办服务、公益性法律服务等服务措施。
三是为“个转企”企业减税降费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为“个转企”企业提供免费公章刻制服务,免费赠送一套五枚公章(包括企业行政章、发票章、财务专用章、法定代表人章、合同章)。
四是政府拿出真金白银,对“个转企”企业转型后正常经营超过12个月的,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2000元奖励,由企业自主用于会计代账等企业发展经营事项。